在東協領袖峰會期間,越南、新加坡與馬來西亞的企業已承諾將就透過海底電纜輸送再生能源電力進行可行性研究,此舉有助於完善東協電網並促進區域綠電交易。尤其著重於將越南的離岸風電經由海底電纜送往馬來西亞及新加坡,與現有透過泰國和柬埔寨電網的輸送方式相比,海底電纜的距離可縮短近千公里,更具經濟與技術效益。報導也提及布線成本的承擔方尚未確定,需待後續的可行性研究釐清計畫規模,預計在十月的東協能源部長會議會有更明確的進展。此外,一份名為「東協電網融資機制框架」的合作協議也預計在十月公布,有望加速海底電纜、電網升級及再生能源跨境互通的發展。
•越南、新加坡和馬來西亞這三個國家的代表企業已承諾將進行可行性研究。
•他們有意透過海底電纜來輸送再生能源電力。
•這項合作的目標是使東協電網更加完整,並帶動區域的綠電交易。
具體而言:
•越南計畫向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出口再生能源電力,特別是以離岸風電為主。
•未來將透過新的海底電纜輸送到馬來西亞半島的東北角。
•隨後再經由馬來西亞的國家電網向新加坡供電。
•這種透過海底電纜的方式,相較於借道泰國、柬埔寨的電網,距離減少近1,000公里。
•因此,這種海底電纜方案被認為更合乎經濟效益,且技術上也更可行。
參與這次跨國合作的企業包括:
•馬來西亞方面是由國家能源公司(TNB)與國家石油公司(Petronas)組成的非法人組織 MY Energy Consortium 作為代表。
•新加坡方面是透過勝科工業旗下 勝科公用事業(Sembcorp Utilities) 出面簽署協議。
•越南方面則是透過越南工業與能源集團(Petrovietnam)旗下 石油技術服務公司(PTSC) 出面簽署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勝科與 PTSC 在 2023 年已經簽署了合作意向書,計劃從 2033 年開始自越南進口 1.2GW(百萬瓩) 的再生能源電力。馬來西亞副首相兼能源及水務轉型部長法迪拉(Fadillah Yusof)表示,海底電纜將由國能(TNB)及國油(Petronas)負責,部分輸往新加坡,部分輸往馬來西亞。
然而,布線成本應由誰承擔,目前還沒有定論。國能總裁兼執行長 Megat Jalaluddin Megat Hassan 表示,現在還沒到討論成本的階段,目前進行的可行性研究將決定計畫規模。他預計今年 10月的東協能源部長會議 會有更明確的進展。
此外,為了協助東協電網吸引更多投資,一份名為「東協電網融資機制框架」(APG Finance Facility Framework)的合作協議也預計在 10 月出爐。這份框架被視為是原有的東協電網合作協議的增強版,預料將加速海底電纜、電網升級以及再生能源跨境互通的發展。